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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社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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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社保局图片

云南省社会保险局

地址:昆明市关上中路85号

电话:0871-7195820

网址:http://hrss.yn.gov.cn

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昆明人民中路旺角商城A区

电话:0871-3619527

网址:http://www.ynyb.org.cn/

云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昆明市西昌路209号

省直分中心电话:0871-3105393、3105394

网址:http://www.yn.gov.cn/yn_wsbs/yn_zhuf/

 

流程图

随着对社保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完善化发展,云南省的社保政策又增加完善了一些,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或处3倍罚款,缴费不足15年,两条途径可享受长期养老待遇,缴费满15年是享受长期待遇的“门槛”。

 

《社会保险法》的目标:建立没有缺失,覆盖上没有遗漏,衔接无缝隙的社保制度,使全体人民在养老、医疗这些方面都能做到有基本保障,无后顾之忧。其正式实施,标志着“全民社保”跨越设想,进入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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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广大百姓对社保的认识,办理社保的意识愈来愈成为未来生活基本保障的潮流,云南省人民对于社保的重视有了很大的提高。社保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社会保障。了解办理社保手续,办理社保需要的材料,需要先分清企业,个人,农村的差别。下面一起跟随社保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云南省办理社保的流程。

1.企业需要携带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

2.要求有公章,《职工申报表》,新增参保人员一寸彩照二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农业户口人员提供农业户口复印件。

3.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才能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向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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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职工调离省直社会保险统筹单位并经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转入的,可向云南省社保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1、《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一式二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纸张规格用A4纸)。

3、转入地社保机构《同意社会保险关系转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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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云南省人民群众对社保信息变更的流程了解,社保小编梳理了一份关于社会保险登记变更业务流程的资料,按照云南省社保局的规定,社保登记变更业务的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

已登记的参保单位的名称、性质、法人代表(负责人)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需申请社保登记变更。市级参保单位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市社保局申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份,原《社会保险登记证》,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地方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申报。单位填报《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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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为了维护缴费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维护缴费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缴,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征收和缴纳的范围:(一)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基金会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二)基本医疗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含事业编制人员和劳动合同制工人),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基金会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三)失业保险费: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基金会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中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工人,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四)工伤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五)生育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依法调整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和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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